2021年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》(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)中提出,要“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,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、生产体系、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,建立指标体系,加强资源整合、政策集成,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开展创建,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,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”。截至到2023年7月,分两批次共计已经创建了200个示范区。
2023年5月24日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了关于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,经过两个多月的层层筛选,8月1日,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了2023年100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拟创建名单。
从公示的名单来看,其中黑龙江、内蒙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南、四川数量较多,各占5家;河北、山西、辽宁、安徽、广东、新疆各占4家;3家的省份占比最大,吉林、江苏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广西、重庆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共11个省份都是各占3家;另外就是福建、海南、西藏、青海、宁夏各2家,北京、天津、上海各1家。
关于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公示
按照《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农规发〔2023〕15号)要求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完成了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评审工作。现将拟创建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8月1—4日。如有异议,请实名(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向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、财政部农业农村司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并提供证明材料。
联系方式:010—59192555
附件: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
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
财政部农业农村司
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
2023年8月1日